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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苏州多地调整封控管控区域

作者:小编 日期:2022-04-18

今天(4月17日)

苏州多地发布了

关于划定新的防控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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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

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张家港市新划定管控区,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管控区:1.南丰镇东港村部分区域(东至东港村10组河、南至北中心河、西至锦丰镇镇界河道、北至乐余镇镇界河道),南丰镇东港村部分区域(东至东港路、南至长安路、北至东港村10、31、34组河道),锦丰镇西港村、交通村部分区域(东至南丰镇镇界河道,南至长安路、西至X202,北至港丰公路);2.南丰镇南丰村、海坝村部分区域(东至四干河、南至建工大道、西至丰园路、北至海丰路)。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管控区内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村)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区域封管控措施自4月17日0时起执行,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太仓市

太仓市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

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太仓市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①太仓市城厢镇胜泾村薛家泾11组19、21、22、24号;②太仓市娄东街道太平社区县府东街15号;③太仓市璜泾镇鹿河农贸市场周边(东至玉影路、南至圣像寺、西至鹿长路延伸段、北至鹿河小学围墙南侧道路);④太仓市璜泾镇雅鹿村24组12、13、14、15、16号;⑤太仓市璜泾镇工业园区友谊路20号(东至工业园区友谊路6号、南至新泾河、西至工业园区友谊路18号、北至新泾塘路)。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

2.管控区:①太仓市城厢镇胜泾村(东至胜泾村11组6号、12组8号,南至陆泾,西至吴塘河,北至薛家泾);②太仓市娄东街道太平社区东门街、县府东街沿街部分(县府东街15号除外)(东至千禧弄,南至致和塘,西至太仓名人馆及东园交界处,北至县府东街);③太仓市璜泾镇鹿河管理区全域(东至钱泾、南至王秀管理区交界、西至常熟市边界、北至长江外江堤)。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16日起执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太仓市

太仓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1号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总体趋于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继续协同周边城市抗击疫情,迅速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全体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经疾控专家研判,决定实施分级分区差异化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部分地区加强管控措施,范围包括城厢镇、浏河镇、浮桥镇、璜泾镇、娄东街道和陆渡街道,管控时间延长7天,时间为4月17日12时至4月24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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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区域内各居民小区(村)继续按照“足不出小区(村)、非必要不出户、严禁聚集”的要求,每两天每户一人可凭证分时“点对点”外出购买生活物资。

三、上述区域外各居民小区(村)可有序恢复生活秩序,但人员不得跨镇(街道)流动。原则上每户家庭一天一次凭证分时进入超市、菜场购买生活物资。倡导少逛、快买、不逗留。非必要不离太,非必要不来(返)太,确有特殊需要,须向社区报备。

四、全市范围内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继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五、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的人员和车辆,通过“娄城防疫”小程序“应急通行”模块申请“应急通行证”出行。

六、所有居民小区(村)继续实行查验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经社区(村)批准,有人领进并实名登记,严格限制活动范围。所有居住小区实行“一门一岗”,严格查验所有出入小区人员。

七、全市企业原则上继续停业。报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审批同意后生产的企业,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除物流配送车辆以外,其他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出厂区。

八、继续加大农副产品和生活物资供给,满足市民需求。重点大中型超市正常营业、保障供应,农贸市场有序开放,查验健康码、行程卡、采购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仅提供外卖订餐服务,严格落实食品外卖配送安全管理责任。

九、所有旅馆(酒店)新入住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入住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每日一检。已备案的网约房全部关停,其他未经公安批准或主管部门备案的住宿单位一律关停。

十、市民可及时联系所在区镇防疫热线、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通过“太仓发布”微信公众号线上提交诉求,如需心理咨询,可以拨打心理援助热线18086720200。市、区镇两级已建立专门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各类诉求。

十一、市民有就医购药需求的,请向所在社区(村)申请应急通行证,凭证就医。有急救类需求的,可直接联系120,由120急救车转运至相关的医疗机构。“黄码”人员就诊请至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沙溪人民医院“黄码”定点医院。“黄码”人员核酸检测请在各区镇指定的时间地点采样。

十二、区域核酸检测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分区分点位有序组织开展,具体以公告和属地通知为准。对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的健康码赋“黄码”。

请广大市民服从安排,积极参与,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勤消毒、勤洗手,切实养成良好习惯,主动维护良好秩序。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太仓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力量源自人民。抗击疫情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你我共同坚守,才能赢得最后胜利!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昆山市

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0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昆山市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花桥镇:香悦花园17幢。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花桥镇:香悦花园其他区域。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错峰取物”。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昆山市

关于花桥经济开发区

部分区域实行提级管理的通告

近期,花桥经济开发区连续出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有效阻断疫情蔓延,迅速切断传播链,现决定对花桥经济开发区新安花园、万科魅力花园(西区)、绿地世纪雅苑三个原管控区实施提级管理,参照封控区管理。

上述措施自4月17日5时实行,请广大居民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相城区

苏州市相城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

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划定相城区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封控区(3个):将黄埭镇潘阳三村619号-624号;黄埭镇西桥村外塘新村123号-126号;黄桥街道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张庄加油站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2个):将黄埭镇春申路北、西塘河东、黄埭塘南、潘阳三村中间主干道以西区域;黄埭镇西桥村外塘新村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请在4月11日零时以来去过上述区域和场所的市民,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停止外出活动,并在原地(或居家)等候后续处置通知。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封控区、管控区内的相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一律就地转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按照组织统一安排,参与疫情处置。

以上措施自封控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市相城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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